3.1指导思想
为贯彻国家发展物流业,提高我国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优化资源配置,改善投资环境,增强综合国力和企业竞争力,并形成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的战略方针,落实国务院九部委《印发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发改运行 [2004]1617号)精神,加快制定和推进物流基础设施、技术装备、管理流程、信息网络技术标准,尽快形成协调统一的现代物流技术标准体系,编制本发展规划。
3.2主要目标
3.2.1对现有分散在各部门的涉及物流活动的标准,按物流内在联系进行梳理之后,依据“物流标准体系表”的结构和层次提出各阶段需要制、修订的物流标准项目。
3.2.2到2010年完成300项左右的物流标准制、修订工作,使物流活动部门之间标准相互交叉重复、不协调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在与国际接轨的业务活动中标准的一致性获得满足。
3.2.3通过几年实践,在2010年前完成对现有“物流标准体系表”的修订、完善工作,形成一个以新制订和修定的物流标准为核心的、具有推动物流行业创新发展作用的物流标准体系表。
3.3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
3.3.1本《规划》的主要任务是调动各相关产业部门的积极性,协调、解决在制订物流标准时的一致性,与国际标准接轨,从而使物流快速发展,物流效率提高,物流成本下降,物流信息化得到普及,创新的物流业务模式顺利推广。
3.3.2本《规划》包含以下五类重点项目:
—— 通用基础类标准,包括术语类标准,综合物流服务的单证类标准,及物流标志、标识等方面的标准;
—— 物流技术类标准,包括综合物流作业技术规范,物流集成优化技术标准,各种物流操作设施设备的接口,集成化所用的工具等;
—— 物流信息类标准,包括信息类的基础标准,物流信息分类与编码标准,物流信息采集标准,物流电子单证及信息交换平台标准,物流信息管理及物流信息服务类的标准等;
—— 物流管理类标准,包括物流企业分类,物流规划、园区建设的基础标准,物流中心、配送中心、仓库及设施的设计规范,物流安全标准、物流环保标准、特殊物品物流业务安全标准,及宏观管理与企业内部科学化管理共同需要的统计等方面的标准;
—— 物流服务类标准,包括物流服务基础标准,综合物流服务质量标准,物流环节作业服务标准,专业物流服务标准,及物流从业人员资质标准等。
3.4项目实施时间
本《规划》实施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2005年-2006年。以物流通用基础类标准和社会急需的物流标准的制修订为主。
第二阶段: 2007年-2008年。主要考虑物流技术、信息、服务质量、安全操作等方面的系列标准的制修订,涉及物流统计方面的标准也要在这一阶段加紧进行。
第三阶段: 2009年-2010年。围绕物流创新一体化服务及其相应的配套标准开展标准制修订活动。
3.5主要措施
3.5.1在本《规划》中对各行业部门物流标准制订工作已做了框架性的分工,执行中要紧紧依靠各部门和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各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物流标准化工作中的作用,以保证《规划》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3.5.2加强物流标准科学研究。广泛吸收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科研院所、标准化技术组织以及企业参予物流标准化研究和推动工作。除政府、部门和行业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外,要引导企业提高物流标准化意识,逐步把支持和参予标准化作为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3.5.3积极推进物流标准的实践活动,在标准的普遍应用性上下功夫,各项物流标准的制订和修定都要紧密依靠行业和企业,同时要注意加强在企业和全社会中的宣贯实施,使物流标准化工作能够在推进和整合物流业发展过程中切实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3.5.4建立物流标准信息库,逐步丰富物流标准化的内容,加强物流标准体系的系统性建设。通过不断补充、调整和完善物流标准体系表,建立与物流相关的分门分类标准档案,确定各标准之间的相互关系,准确指导物流标准的更新、修订和制定;同时通过信息库及时发布标准的信息,避免标准制修订过程中的重复与不协调。 |